海岛工作机会来了 长海县人才招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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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经的我们都有一个超酷的职业规划,你还记得吗?尘封在记忆的深处,久远而美好。一份海岛上的工作,足够奇妙而且炫酷。你准备好了吗?
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同意,成立长海县人才工作站(以下简称工作站)。工作站为县人社民政局所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人员编制设置为30名(调剂解决)。
工作站主要职责:
★在县人社民政局的领导下,参与全县选拔(招聘)配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负责工作站人员的聘用聘任、工资福利、社会保障及人事档案管理等工作;
人员招聘及培养使用
★招聘对象
以专业技术人员为主,年龄30周岁以下,专业对口,并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的人员。
★招聘方式
1.由县人社民政局结合实际制定自主招聘工作方案,报市人社局核准后,会同有关部门组成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到有关高等院校自主招聘优秀应届大学毕业生;
2.按照《大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大人发〔2013〕71号)要求,面向社会招聘应往届大学毕业生。
★招聘程序
1.制定招聘方案;
2.招聘方案备案;
3.发布招聘信息;
4.审查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
5.考试(笔试、面试);
6.公布成绩;
7.考核;
8.体检;
9.根据考试、考核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人员;
10.公示招聘结果;
11.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
★人员使用
受聘人员进站后直接确定为事业身份,并与工作站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合同期限为1年,试用期为6个月。其中,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为12个月。出站后其人事关系转入事业单位的,由所在事业单位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受聘人员在聘用岗位服务期限需达到5年以上(不含解聘人员)。
工作站受聘人员工作满5年后,每年考核均在合格及以上等次的工作人员,经协商同意续订聘用合同的,可以根据有关规定在期满前办理续订手续。考核不合格且不同意调整工作岗位的,或者连续两年考核不合格的,工作站应提前30日内书面通知,解除聘用合同。
福利和待遇
工作站受聘人员享受与所在单位同等人员相同的考核奖金等福利待遇。家在外地的受聘人员,所在单位应解决人员住宿问题。工作站受聘人员的户口必须落在长海县辖区内。
工作站受聘人员报考公务员时,执行国家、省、市有关优惠政策。在工资定级时,可不实行见习期工资,直接执行转正定级工资。定级时,薪级工资可高定一级。
工作站受聘人员,符合《中共大连市委办公厅、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促进毕业生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大委办发〔2006〕19号)规定的,在参评或破格参评专业技术资格时,可减少一项参评条件或放宽一项成果等级。
考核与考评
受聘人员在站期间参与工作站的考核,出站后人事关系转入事业单位的,参与所在单位的考核。考核包括平时考评和年度考核。考核总分为100分,平时考评分值占全年考核的30%,年度考核分值占全年考核的70%。
——海岛工作机会来了 长海县人才招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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