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海县出台扶持政策支持中小企业稳定经营
支持中小企业稳定经营
为打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贯彻落实《大连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支持中小企业稳定生产经营政策措施》,发挥中小企业在疫情防控和经济发展中的重要作用,长海县出台系列政策措施,支持企业快速恢复生产经营。
【1】 2020年2、3月份应缴纳海域使用金的企业,受疫情影响较大的,可申请延期2个月缴纳海域使用金。
【2】 充分发挥县担保公司平台作用,并协调上级担保机构,对疫情防控期间急需资金开(复)工的企业提供信用贷款担保。
【3】 研究支持现代海洋牧场、旅游发展等项目,及时给予资金扶持。
【4】 积极协助企业争取出口贷款贴息、出口创汇奖励、境内外参展补贴等扶持政策。
【5】 对承租长海县国有资产类经营用房的中小企业,免收2020年2月份房租,减半收取3、4月份房租。
【6】 对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和受疫情影响较大的小微企业、“三农”企业,担保费率按1%及以下收取,财政部门对担保机构给予一定的保费补贴。
【7】 对承建政府投资项目的中小企业,受疫情影响存在临时性困难的,对项目手续齐备、具备形式条件和施工条件的,经项目建设单位审核同意,财政部门提前支付工程账款,帮助施工企业解决资金困难问题。
来源:长海县政府办
—— 长海县出台扶持政策支持中小企业稳定经营